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是学院教学管理、内涵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要基础力量。为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转变教研室工作职能,保证教研室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1、按现有开办专业(专业招生一年以上,有相应的建制教学班)设置相应教研室。因招生人数较少或专业新设而教师偏少的专业按相近专业进行归并。
教研室隶属各系(部)直接领导,并接受本系(部)业务指导及工作考核。
全院所有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与双肩挑教师)都应编入相应的教研室。教研室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学院的总体部署,在各系(部)领导下,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与实训基地(室)建设,并按专业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开展教研、教改、科研等活动。
各教研室原则上设主任一名。教研室成员在30人以上,且在校学生规模较大(超过800人)或管辖的专业较多的教研室可增设1名教研室副主任。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水平较高,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勇于改革创新。
3、能准确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理念先进。
4、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教师职称整体偏低的专业教研室,可暂时设一名负责人主持工作。
1、个人申报。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由本人针对岗位设置提出申请。
2、民主测评和组织推荐。所在系(部)组织教研室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系(部)考核。根据民主测评与系(部)考核结果,填写《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申报表》,报送教务处。
3、审核与聘任。教务处对各系(部)提交的报告审核后报教学院长审定,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正式聘任。
4、聘任的教研室主任报学院组织部备案,教研室主任的任期一般为2年,可连任。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根据学院及系(部)教学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协助系(部)做好相关教学管理工作,抓好“三期”教学检查,落实教学任务,定期组织各项教学研究活动,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等常规管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2、做好专业建设与专项教学改革工作。按照系(部)总体建设规划,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与年度执行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企业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革。以专业、课程建设带动教学团队建设。参与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中心)建设及其运行工作,积极推进顶岗实习工作。
3、积极做好年轻教师帮扶工作。根据系(部)任课教师年龄结构特点,制定相应帮扶工作方案,帮助年轻教师提高高职教育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帮助年轻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能力。
1、教研室主任享有学院规定的专项补贴待遇。每月随工资发放教研室主任津贴基数的60%,其余40%待学期末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2、教研室主任有权参与选用、考核本教研室教师与实训基地工作人员。
3、教研室主任有权安排本教研室人员的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根据系(部)和学院意见进行处理。
4、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讨论选用适合课程教学的教材,对未经系(部)同意、教务处审查通过的教材有权拒绝使用。
更好地发挥教研室主任工作能动性,促进各教研室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加大专业与课程建设力度,促进专业教学改革,鼓励教研室工作快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以专业建设促进学院内涵发展。
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可操作性原则。
采取量化累计积分方法。考核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每年6月、12月下旬各考核一次),由系(部)组织并实施,并报学院教务处审定。具体考核项目见附表。考核程序如下:
1、各教研室按各自工作职责与考核项目建立、完善教研室工作档案;
2、教研室工作考核内容分三部分,第一、二部分为常规管理与专项建设情况,满分为100分,第三部分(成绩与成果)为奖励分。二者综合后作为最终考核成绩。
3、系(部)分阶段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不超过25%)、称职与不称职3个等次。教研室主任的学期考核结果与教研室的学期考核结果对应。
1、根据教研室考核结果差额发放教研室主任津贴。优秀按教研室主任津贴基数的120%发放,称职按教研室主任津贴基数发放,不称职按教研室主任津贴基数的70%发放。
2、学年度两学期考核均为优秀的教研室,如该教研室主任当年无违纪行为,可当选为该学年优秀教研室主任。
3、对两学期考核均为优秀的教研室,学院将对教研室全体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