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中心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弘扬中心文化,善待学员,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诚信内容
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不“偷工减料”,保证培训质量。
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
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
4、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
5、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不弄虚作假。
6、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7、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
8、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学员训练。
9、廉洁施教,不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二、承诺的形式
中心实行公开承诺的原则。充分利用招生广告,承诺公示板、中心网站公布诚信内容。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结合实际向学员宣传诚信内容。
三、诚信承诺的落实
1、中心经常开展诚信承诺教育,普及诚信承诺知识,认清诚信承诺的价值,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发生。
2、中心所有教职员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并制定具体细则。
3、对学员诚信承诺问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式服务。
4、在诚信承诺活动中,学员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
5、年终评比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中心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中心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要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访记录。
3、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
4、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1、中心教务部门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中心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实际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种,正常班的分为单车教学实施计划,预约班的为单人教学实施计划。
3、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
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中心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3、中心教务部门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部门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和公安部门约考,分别报送交通和公安部门各一份留存。
5、中心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分类
教练员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
二、教练员聘用
(一)中心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二)中心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双向选择等形式。
(三)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
1、申请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属学院正式职工的需由院人事部门同意)。
2、中心对申请人面试和测试。
3、对申请人进行培训或组织申请人参加市交通部门组织的培训。
4、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5、考试合格后由中心签定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并报学院人事部门备案。
三、教练员解雇、辞职、开除
1、解雇。中心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管理部门三次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2、辞聘 。在聘用合同期内教员因某种原因向中心提出申请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行为。
教员提出辞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30天通知中心。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3、开除。 在聘用合同期内,中心对违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的教练员,予以开除。被开除的教练员由中心做出书面决定。被开除的教员,中心不再聘用。
四、教练员的要求
教练员要积极开展学员驾培理论与实践教学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同时还要遵守学院和中心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培训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警钟长鸣,要求做到十不准:
1、不准对学员吃、拿、卡、要,接受学员钱财礼物;
2、不准与异性学员非正常接触,;
3、不准对学员有恶语中伤,对学员打击报复和刁难;
4、不准私自动用教练车办私事,私带学员;
5、不准私自收取相关费用;
6、不准不按驾驶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训练;
7、不准训练时举止不端,语言粗俗,着装不整,有损驾驶形象;
8、不准教练员相互之间不团结,相互争吵或斗殴;
9、不准不按规定检查保养车辆,违规驾驶;
10、不准教练员有损害驾校利益的行为,或散布不利驾校的言论。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应积极反映中心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中心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中心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中心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中心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结业考核制度
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经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根本保证,为规范结业考试工作,提高正式考试合格率,保证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中心组织的结业考试工作。
二、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
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
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二为场内驾驶(桩考)
科目三为道路驾驶(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
考试具体内容参照公安部的71号部令
三、考试日期和方式
1、考试日期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到公安交管部门考试前进行。
2、考试方式
(1)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以单车为单位由中心一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
(3)科目三以单车为单位由中心两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
四、监考
1、科目一考试时由理论教员监考。
2、科目二、三考试时由教练人员或训练组长及教练员监考。
3、分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监考。
4、中心安排考核员对监考成绩进行评定
五、考试成绩评定
考试成绩评定,比公安部规定的71号部令评分标准提高二个百分点。结业考核人员每季度将考试情况反馈给教练组。教练组根据考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六、补考
1、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2、下次补考应在三日后由教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
七、办理结业证
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在学员申请表上,并输入计算机。中心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发放学员结业证。
八、结业成绩应用
学员结业后方可预约、安排正式考试。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培训预约制度
为加强培训学时制管理,规范培训预约工作,体现“以人为本 学员至上”的理念,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校根据学员需要开展培训预约学时制。
二、培训预约方式和时间
中心设立多种形式的培训预约,包括学员来校预约、电话预约、电子邮件、传真预约。学员应提前三天进行预约。可一次预约,也可分次预约。
三、预约内容
学员可以预约培训日期、培训学时、教练员、教练车和训练场地等。
四、预约登记
学员预约后,预约培训受理人员对电话预约的应复述学员登记内容,无误后即时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培训准备。
五、培训预约的撤销
学员预约培训后,可在参加培训前24小时变更或撤销预约登记。预约培训受理人员接到学员变更和撤销预约培训后应做好相应工作。
六、培训预约的有关规定
1、中心尽量满足学员预约的要求。不能满足预约要求的,应向学员说明情况或商请学员改变预约内容。
2、学员预约培训学时,理论课每天不超过6小时,驾驶操作训练不超过2小时。
3、凡是参加预约培训的学员,按参加培训的学时交费,但不得小于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学时。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为规范学员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学员投诉,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心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投诉内容
学员认为学校、教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具体内容包括:
1、中心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中心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
3、中心乱收费的;
4、中心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7、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8、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二、学员投诉方式
1、在学员报名大厅、教室和训练场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2、在学校网站上设立电子投诉信箱。
三、投诉管理
1、中心办公室信访员每日开启投诉信箱和查看互联网,发现投诉应及时处理。
2、接到投诉后,由信访员填写学员投诉表,由中心办公室主任鉴定意见后,交由分管领导阅示。
3、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学校办公室、政工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4、调查时应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
5、调查结束后应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并报送分管校长批准。
四、投诉处理
1、学员投诉内容属实,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
(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向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
(3)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按学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并将收取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如数退还学员;
(4)中心乱收费的由学校及时退还学员;
(5)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应兑现承诺;
(6)其他问题,由中心鲉负责人根据中心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对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还应按中心其他规定处理。
五、处理时限
接到学员投诉后,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超过7日的由分管校长批准。
六、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
1、学校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
2、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
3、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教学档案。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的内容
包括教练车、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模拟器、理论教室和教练场等。
二、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的使用
1、教练车必须汽车证件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据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
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5、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6、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7、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8、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9、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三、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的检查
(一)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1、检查内容:
(1)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
(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
(3)发动机异常响声。
(4)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使用性能。
2、检查方法和要求
(1)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中心教练员互检、学院抽检的方法。
(2)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中心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院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二)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
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四、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的维护
(一)教练车的维护
1、种类:
(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学校修养厂进行修理工作。????
(4)二级维护由学校修养厂负责。
2、内容:教练车维护内容应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
3、教练车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二)设施设备的维护
1、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五、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的登记
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
2、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
3、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由计财处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六、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练车及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教练车及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没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及有国家规定的,报废时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七、教练车、训练场地和理论教室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和交通信号,桩杆要完好,保持环境卫生。
八、教练车及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
1、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2、教学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后,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直接责任人的50%。
九、建立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心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价格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公示
1、所有收费实行公示制,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在中心报名厅、广告、网站公布收费标准,做到亮证收费,明码实价。
3、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公示板上的内容。
4、中心为其他部门代收费用时,要注明被代理的单位及收费依据。
二、收费方式
1、培训费按培训形式收取,参加正常班培训的实行一票制,一次收齐;参加学时制预约培训的,按预约小时收费。
2、收费后要出具正式发票。
3、学员办理入学手续后或预约参加训练前到财务处收款窗口缴纳培训费。
4、除预约培训收费外,一律禁止多次收费。
三、收费监督管理
1、收取培训费由学院计财处收费窗口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中心分管财务的领导负责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
3、接受社会监督。在收费公示板上要同时公布学车费用、交通部门和中心的收费投诉电话。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车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中心负责人任组长,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
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促管理。
(3)处理训练事故。
(4)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中心训练队和教练员应提高对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中心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安全训练知识
(4)训练事故分折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
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加速踏板、副后视镜、副离合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时教练车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后,车钥匙统一交到门卫集中保管。
7、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四、安全检查
1、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进行。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4、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程序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
(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1)赔偿费的分担。按事故实际损失额中心承担70%,教练员承担30%。(2)赔偿程序。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中心统一按付,而后向教练员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4.事故处理由安质处负责。安质处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事故处理的实施细则,报送中心批准后实施。
六、重大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中心,中心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小时内向交通局驾管中心及学院报告。
3、事故处理后10日内向学院、交通公安部门递交事故报告。
七、安全应急预案
1、中心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
(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由校长批准。
八、责任倒查制度
(一)倒查方法和要求
1、中心发现或得知学员在取证后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应组织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
2、倒查小组由中心负责人直接领导,组成人员包括总教练员、训练队员、教研室主任和安全员。
3、责任倒查实行回避制度,该学员的教员、考核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不参加倒查工作。
4、倒查采用多种形式,查阅学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谈话,向事故学员及同车学员询问情况等。
(二)倒查责任的划分
1、按当事人有无过失划分,可分为重大责任、一般责任、无责任。
(1)重大责任是指当事人有故意或放任行为造成的责任。
(2)一般责任是指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责任。
(3)无责任是指学员发生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与学校培训无关。
2、按当事人在过失中所起的作用划分,可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负责对学员资格审核员所承担的责任。学员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包括教员结业考试人员。
(2)间接责任是指参与审核、培训、考试人员所承担的责任。
(3)领导责任是指负责招生、培训、考试工作的部门领导和学校分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
(三)对责任人的处理
1、行政处分
对责任人的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留校察看和开除。
(1)对负有直接责任人的处理。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并调离岗位;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发现的交通事故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的给予开除处分。
(2)对负有间接责任人的处理。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学员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3)对负有领导责任人的处理。领导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
学员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降职处分。
2、经济处分
(1)中心在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并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分。
(2)如有关部门责令学校承担学员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人同负担学校所承担赔偿费的30%。
(3)刑事责任人负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驾培中心档案内容
1、学员学籍档案
参加汽车驾驶培训的学员档案主要包括《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登记表》、《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2、中心员工档案
身份证、驾驶证、教练证、文凭证书、员工登记表、安全责任书、劳动合同书等。
3、车辆档案
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单、二保单、教练车标识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等。
4、上级有关文件登记归档。
二、档案管理职责
1、档案管理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积极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3、负责中心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
4、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应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并经领导同意履行交接手续。
5、档案的保存应做到防火、防光、防高温、防尘、防潮等,定期检查、打扫、通风。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处理。
6、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而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填写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销毁,并登记销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