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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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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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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保证学院日常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意义与目的

    值班是指根据学院统一安排与部署,全员参与,全时段,全方位对学院进行巡视、巡查的重要手段;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检查工作、督促工作、促进工作的重要过程;是深入了解教职工及学生情况的有效措施。

    二、管理协调

    学院值班由带班院领导、督查办、学院联合值班组、二级院系值班组、保卫处五个层级组成,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统筹协调。带班院领导、督查办、保卫处值班工作由院长办公会考核,学院联合值班组由督查办考核,二级院系组值班组由学院联合值班组考核。

    三、人员和时间安排

    (一)值班人员

    1、带班院领导:由学院领导轮流全天带班,轮值时间为全年(含双休、节假日和寒暑假)。

    2、督查人员:由学院督查办人员组成,并在工作日期间巡查督办时间段按天轮值。

    3、学院联合值班组:由学院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以及学工、团委、保卫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若干小组,在工作日期间全天轮值。具体人员分组由院办在每学期开始前安排。

    4、二级院系值班组:由二级院系抽调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院系干部组成,在工作日期间全天轮值。具体人员分组由各院系在每学期开始前自行安排,并报送院办。

    (二)值班时间

    1、学院值班按照自然年执行,每天各时段均有值班人员值班。

    2、学院值班分为正常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具体值班时间如下:

    (1)正常工作日:由带班院领导、学院联合值班人员、督查人员当值,在重点时间段对学院进行巡查督查。详见《学院值班任务一览表》(附件一)。

    (2)双休日:09:30—20:30时间段由学院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当值,20:30—次日09:30时间段由学工处、团委干部当值。

    (3)节假日和寒暑假:09:30—20:30时间段由学院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当值,20:30—次日09:30时间段由保卫处负责。

    (4)若学院调整作息时间表,值班时间段根据调整情况相应顺延。

    四、值班流程

    当值人员佩戴值班胸卡,依据各自职责在学院大门口进口处值班室,领取各自区域、各自时段《值班情况记录表》,并按照表内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内容做好值班。如实登记后,将值班表在规定时间内,放入大门值班室的值班表回收箱,一个时段的值班流程到此结束。值班检查范围、路线可见《学院值班任务一览表》(附件一),《值班线路图》(附件二),具体检查项目可见《值班情况记录表》。

    五、值班报备

    工作日期间在08:00、14:30、17:30三个时间节点,当值人员打卡签到,由督查人员在学院督办督查QQ群统一报备值班考勤情况;夜班、双休、节假日、寒暑假值班,当值人员在规定时间打卡签到,由值班组长统一在学院督办督查QQ群报备考勤情况,值班组长为本组第一位值班人员,若仅一人值班则自行打卡签到,报备考勤情况。(学院督办督查QQ群号:580262768)

    六、值班调整

    为了保证对值班区域和职责的熟悉度,值班人员、时间段、值班区域一经确认,不得随意调换。如当天确有事情不能当值,可自行提前调换,但是只能与相同区域、相同时间段的值班人员进行调换,否则视为缺岗。调整需提前向当值督查办人员报备,由当值督查办人员在群里报备调整情况后,再报备考勤情况。双休、节假日、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值班调整可在相应值班时间段里的人员范围内,自行协商调整,并在自行在当值当天在群里报备。

    七、值班职责

    (一)带班院领导:负责对督查组的督查情况、全院当天值班情况予以巡查,并及时处理当值期间重大问题。保持当值期间手机畅通。

    (二)督查办:在工作日期间检查报备学院联合值班组的考勤情况;抽查学院环境卫生、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当值人员记载情况;核查教职工举报和反映的不良问题;统计、公布教职工记分处理情况。保持当值期间手机畅通。

    (三)学院联合值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区域按照《联合值班记录表》的项目要求,检查卫生、督查师生上课、上班、公寓纪律,排查安全隐患、上报需维修的公用设施情况,对突发事件做应急处理和汇报,如实填写《联合值班情况记录表》,并在相应项目上做记分处理,当值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若发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在值班表上做好情况说明和处理结果。保持当值期间手机畅通。

    (四)二级院系值班组:负责督查本院系的值班考勤,检查本院系范围内的卫生、督查本院系师生上课、上班、公寓纪律,排查安全隐患、上报需维修的公用设施情况,对突发事件做应急处理和汇报。出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院系领导报告。保持当值期间手机畅通。

    (五)双休、节假日、寒暑假:检查校园公共区域卫生、排查公共区域安全隐患,学生公寓夜班巡夜,及时处理和汇报值班期间突发事件,并填写值班表。

    八、校园卫生包保责任区

    学院根据实际使用及人员分布情况,将校园卫生包保责任区划分为四个区域,具体是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学生公寓、校园公共区域,由相应部门(单位)承担卫生包保责任。卫生包保责任区实行分时段考核,考核结果将落实到具体责任区、责任人,并予以通报。详见附件四

    九、有关说明

    (一)学院联合值班组检查方式:按照《值班情况记录表》列明项目检查、督查。根据评分细则,填写记分值,载明记分原因。评分细则请见《联合值班卫生督查记分标准》(附件三)。

    (二)《值班情况记录表》列明的检查事项、对象和时间等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如为保证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确需调整的,被检查单位或部门应提前向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报批,并经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报请批准的,应及时向督查办报备存档,并在事后第一时间向督查办提供纸质情况说明,由督查办报请院长批准。未经程序,擅自变更的,学院督查部门不予承认,不利后果由变更单位或部门自行承担。

    (三)督查办督查方式:对学院联合值班组的值班情况予以督查,督查项目如下:

    1、学院联合值班组人员迟到、缺岗的,按上班缺岗、迟到处理。

    2、未按内容要求填表的,按漏填、错填项目数量记分,每项1分,5分封顶。

    3、未按时间要求交表的,延迟 30分钟以内1分,超过30分钟的,记5分。

    4、学院联合值班人员检查结果与院系值班记录不符的,核实后,由具体检查记录人员按错报的项目数量记分,每项1分,5分封顶。

    5、学院联合值班人员记录情况与带班领导、督查办巡查结果不符的,由具体联合值班人员按错报的项目数量记分,每项1分,5分封顶。

    6、学院督查办于每周一下班前根据上周督查统计情况,将不能具体到个人的区域,告知区域包保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应于每周三下班前,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如不能确定责任人的,记分责任由区域包保部门正、副职现岗职数均摊。

    (四)督查人员应于每天规定时间段核查当值人员到岗情况,脱岗、瞒报、谎报的,一律给予督查人员5分处罚。

    (五)记分运用。

    督查结果由学院督查办按月向人事处报送,人事处负责兑现绩效。

    1、教职工每记一分,扣除本人当月基础绩效工资的1%。若记分出现小数,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整数。

    2、学院对物业公司实行量化考核,考核达标分数线为60分。当月记分在30分与60分之间为达标,不奖不惩;月记分小于30分为优秀,少于30分的部分,按每分60元的标准奖励物业公司,每月不超过2000元;月记分大于60分为不达标,多出的部分按每分60元的标准落实到物业公司,每月不超过物业合同金额的20%。督查办凭当月物业公司签收的处罚书,予以消分。

    十、服务项目

    学院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交通、食宿等产生的费用适当予以补贴。正常教学期间按30元一天计算;非教学期间及夜间值班(住校)按40元一天计算;双休及法定节假日按50元一天计算。值班奖励一月一结算,记入值班人员绩效工资。以上费用,学院在绩效以外不再单独进行补助。

    十一、本制度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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