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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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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彭晓黎

    发表日期:2020年08月17日 18:42

    阅读次数:

    学习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我市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汇报》(第十三届第157次会议〔2020〕80号)

    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的通知

    学习中共襄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共襄阳市委宣传部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考》(第9期)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20年07月21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条例》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202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及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第六条 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 代表的产生

    第七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第八条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

    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者单位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

    第九条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条 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

    (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第十一条 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 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党的基层组织,其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根据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第十三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第十四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会,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十九条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1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代表和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

    第二十七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三十条 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预选时由监票人向上届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

    第三十一条 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当选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五章 呈报审批

    第三十二条 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

    第三十三条 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1个月前,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三十四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七条 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选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的精神作出规定。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来源:《求是》2020/14 2020-07-15

    作者:习近平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很多特点和特征,但最本质的特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水平,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政治制度的优势。党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经济工作是中心工作,党的领导当然要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抓住了中心工作这个牛鼻子,其他工作就可以更好展开。

    (2013年12月10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

    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古人讲的“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在当代中国,没有党的领导,这个是做不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各方面党组织应该对党委负责、向党委报告工作。有的同志习惯于把分管工作当成自己的禁脔,觉得既然分管就没有必要报告了,也不希望其他人来过问,有的甚至不愿意党委过问,不然就是党政不分了。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党委是起领导核心作用的,各方面都应该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报告一下有好处,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事情能办得更好。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这也是一个规矩。

    (2014年1月14日在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三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们说的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早就明确了,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是要否定和放弃党的领导,而是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我国宪法是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反映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党的领导地位。

    (2014年2月1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四

    一定要认清,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什么是中国特色?这就是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是我们自己的,不是从哪里克隆来的,也不是亦步亦趋效仿别人的。无论我们吸收了什么有益的东西,最后都要本土化。十月革命的风吹进来了,但我们党最终也没有成为一个苏联式的党。冷战结束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我们仍然走自己路,所以我们才有今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走这条路,建党90多年,新中国成立60多年,改革开放30多年,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从一个成功走向另一个成功,还有什么可以动摇我们的信念呢?

    (2014年5月9日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

    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中国共产党的事情要办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我们不知还要爬多少坡、过多少坎、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克服多少艰难险阻。我曾经引用过杨万里的一首诗:“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错喜欢。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应对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关键在党。我们要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使我们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战斗力。这是全党的政治责任,首先是中央政治局的政治责任。

    (2014年6月30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六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014年9月21日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七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在当今中国,没有大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力量或其他什么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绝对不能有丝毫动摇。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如果中国出现了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局面,不仅我们确定的目标不能实现,而且必定会产生灾难性后果。中国近代以后到新中国成立之前的100多年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八

    中国有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是中国、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一大幸事。只要我们深入了解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中国革命史,就不难发现,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也不可能具有今天这样的国际地位。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2015年12月11日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九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

    (2016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十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全党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四)坚持新发展理念。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

    (五)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八)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九)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十一)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支撑。必须全面贯彻党领导人民军队的一系列根本原则和制度,确立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更加注重聚焦实战,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体系建设,更加注重集约高效,更加注重军民融合,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

    (十二)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九二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和文化往来,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反对一切分裂国家的活动,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十三)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十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以上十四条,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全党同志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更好引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2017年10月18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十一

    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实践表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完全可以有机统一起来。我们一直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惨痛教训之后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

    (2018年1月19日在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十二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次宪法修改建议将这个内容明确载入宪法总纲。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我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并长期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的。

    (2018年1月19日在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十三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在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和体现。要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努力从机构职能上解决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政军群的机构职能关系问题,为有效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体系,确保党对国家和社会实施领导的制度得到加强和完善,更好担负起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大职责。

    (2018年2月28日在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十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全国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万众一心向前进。

    (2018年3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十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没有党的领导,民族复兴必然是空想。历史和人民把我们党推到了这样的位置,我们就要以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承担起应该承担的政治责任。

    (2018年6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十六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我们要求全党尊崇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现象,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18年7月3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七

    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能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才能有力应变局、平风波、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化危机,才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断改善党的领导,让党的领导更加适应实践、时代、人民的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丝毫不能动摇。

    (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十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鲜明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次全会强调,“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最可宝贵的经验。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

    (2019年10月31日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讲话中有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内容的节录。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新华社 2020年01月13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20年1月13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乐际主持会议。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我们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决扭转一些领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状况,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持之以恒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坚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想信念。我们坚持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以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我们坚持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坚决惩治腐败、纠治不正之风,坚决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让人民始终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磅礴力量。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这条道路、这套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纪检监察战线要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习近平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定不移坚持和巩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要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今年尤其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加强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要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要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优良作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要通过清晰的制度导向,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要在重大工作、重大斗争第一线培养干部、锤炼干部,让好干部茁壮成长、脱颖而出。要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摘帽情况的监督。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习近平强调,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要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习近平指出,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习近平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纪委监委要发挥好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一体推动、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习近平指出,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要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要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习近平强调,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就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赵乐际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稳中求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会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军队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军队有关单位设分会场。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月13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13日下午赵乐际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题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0年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33人,列席246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视野、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兴党强国的使命担当,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砥砺初心、勇担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全会部署的任务落到实处。

    全会指出,2019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加强战略谋划,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成功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强化监督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严惩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政治巡视和巡视整改,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有力问责。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工作中形成的认识和体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要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第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

    第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推动研究制定监察官法。

    第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

    第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推动完善制度规定,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第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巡视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深化政治巡视,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指导督导,督促落实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

    第七,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

    第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加强中央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防治“灯下黑”,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武汉举行

    (原标题: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湖北日报 2020年06月11日

    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应勇就《决定(讨论稿)》和《意见(讨论稿)》作说明并讲话全会还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决议》王晓东出席

    ■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再次证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确保疫情不反弹,确保防控成果不前功尽弃。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加快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做强街镇,让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上来;夯实社区,在人员资金力量配备上做“加法”,在工作负担上做“减法”,在优化社区管理服务上做“乘法”,在化解矛盾上做“除法”;提升乡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乡村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打造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大力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和疫情救治能力。

    ■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加快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对接落实好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全力保就业、打赢脱贫攻坚战,兜住民生底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要把政治生态搞好、用人导向搞正、干部作风搞实、发展环境搞优。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深化拓展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善决策,强担当、敢斗争、提能力,讲真话、干实事、抓落实,敢于接最烫手的山芋、碰最硬的钉子、攻最难的碉堡,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保林、周呈思)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6月10日在武汉举行。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总结去年以来各项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应勇就《决定(讨论稿)》《意见(讨论稿)》起草情况作说明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出席会议。

    全会指出,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疫情防控斗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抗击疫情坚定了信心、凝聚了力量、指明了方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众志成城、英勇奋战,紧紧抓住“两个关键环节”,推进“三个全覆盖”,形成“两个闭环”,做到“四应四尽”,强化“五个保障”,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付出巨大牺牲,取得了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为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了重大贡献。决定性成果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再次证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全会指出,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决定性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快,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但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疫情防控压力依然很大。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的谆谆告诫,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和窟窿,确保疫情不反弹,确保防控成果不前功尽弃;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加快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全会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要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支撑,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沉,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巩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要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职责,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建好用好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构建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要做强街镇,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实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让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上来;要夯实社区,在人员资金力量配备上做“加法”,在工作负担上做“减法”,在优化社区管理服务上做“乘法”,在化解矛盾上做“除法”;要提升乡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乡村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全会指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打造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汲取教训、补齐短板,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围绕强化监测预警、改革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家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示范区。要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富有活力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要把医防协同作为重中之重,创新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医防协同机制;要把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作为当务之急,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大力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和疫情救治能力,完善应急指挥机制,优化应急响应机制,健全疫情救治体系;要加强党对公共卫生事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院公益性定位、预防为主方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要树立“大健康”理念,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坚持平战结合、医防结合、城乡结合、中西医结合、软硬件建设结合,强化协同发展。加强公共卫生科研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

    全会指出,要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加快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要以保促稳、以稳促进,以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抢抓政策机遇窗口,对接落实好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推动政策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快谋划推进一批打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改革事项。要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全力保就业、打赢脱贫攻坚战,兜住民生底线。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新冠肺炎治愈患者等重点人群就业。要坚持“战疫”“战贫”两手抓,坚决防止因疫致贫返贫,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要坚持底线思维,全力化解“疫后综合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全会强调,当前,湖北各方面工作任务很重、困难很多。要保持大战状态、大考作风,增强“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坚决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把政治生态搞好、用人导向搞正、干部作风搞实、发展环境搞优。要讲政治、顾大局、善决策,牢记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顾大局是第一要求,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最高的政治原则、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做好湖北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强化一盘棋意识,始终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要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增强责任之心、谨慎之心,谋定而后动、通盘考虑、审慎决策。要强担当、敢斗争、提能力,大事难事看担当,狭路相逢勇者胜。越是大战大考,越需要担当精神和斗争意志,切不可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党的领导干部既要想干事,又要能干事、干成事,考察一个干部,不仅要看他干过什么,更重要的是看他干成过什么。要有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加快补齐能力短板,拿出“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斗争精神,拿出更大的干劲、拼劲、闯劲、韧劲,抢时间、抢机遇、抢要素,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形成推动湖北疫后重振的强大合力;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使工作都奔着解决问题去,奔着完成目标去,奔着达到效果去。要讲真话、干实事、抓落实,实事求是很重要,实事求是不容易,但必须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打实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牢记初心使命,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切实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统一起来;要崇尚实干、追求实效,坚决反对会议开完就算落实、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要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切忌强迫搞“创新”,人为推“亮点”,过度搞“留痕”,故意玩“花活”。要深化拓展基层减负,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对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全面检视、靶向治疗,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开山斧”,敢于接最烫手的山芋、碰最硬的钉子、攻最难的碉堡,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奋力谱写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

    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递补省委委员的决定。

    省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黄楚平、王瑞连、王艳玲、王贺胜、王立山、周霁、王忠林、李乐成、马涛出席会议。

    湖北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举行省委书记蒋超良出席并讲话

    来源:湖北日报 2020年01月19日

    (原标题: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强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1月17日至18日,中共湖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武昌举行。出席全会的湖北省纪委委员50人,列席328人。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出席全会并讲话。湖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全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听取10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为湖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2019年,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加力纠治“四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彰显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能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湖北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全会提出,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充分发挥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始终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加强思想武装。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层层落实。二是积极服务保障发展第一要务。持续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重点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从严查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继续加强政府债务和国企负债经营风险监督。积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切实服务和维护企业发展,严格执行“鄂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切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体制。深化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细化各项具体工作规范。健全监委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工作联系协作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四是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关键少数”的严格监督,出台湖北省各级纪委对本级“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规范性实施办法。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域和行业权力运行的严格监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基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小微权力”的严格监督,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五是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保持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韧劲和恒心,越往后处理越严。继续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治理效果,重点查纠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六是坚持不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各尽其责、又齐抓共治,形成惩处、防范、文宣、教育、管理、监督、整改、建制等环环相扣、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坚决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一起抓。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对虽已退休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依然坚决查处。注重以案促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督促扎紧织密权力制度笼子。坚持在治本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加强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七是大力提高执纪执法质量和效果。牢固树立和强化正确执纪执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程序公正优先,坚持证据至上、靠证据说话,坚持文明、谦抑、安全办案。坚持严格执纪执法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统一,对主动投案、坦白交代、检举立功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八是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探索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抓好市县巡察现场指导试点。做深做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管理。九是加快信息化科技化建设步伐。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一体化设计,加快推进“一系统四平台”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学习、全员运用,加强学习培训,加快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加快做到用信息化科技化管人、管权、管案、管物、管事、管工作全流程。坚持信息安全至上,守牢信息安全底线。十是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把政治建设始终放在首位,从各级纪委常委会和领导干部抓起、做起,争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忠诚干净担当的模范、守初心担使命的模范。加强干部交流轮岗、上下挂职锻炼,加大全员培训力度,改善队伍人才结构,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执法专家能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用外部监督倒逼内部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湖北省纪委常委会关于董国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纪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董国祥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要以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只争朝夕、苦干实干,披荆斩棘、善作善成,努力谱写湖北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李乐成、郄英才出席中共襄阳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

    来源:襄阳日报客户端 2020年7月12日

    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7月11日举行。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襄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回顾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动员全市上下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谱写襄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李乐成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郄英才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全会指出,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统揽全局、果断决策,提出“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采取最严格、最全面、最彻底的防控举措,为我们战胜疫情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根本就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展现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的强大力量。

    全会指出,回顾前一段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临危不乱、以变应变,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迅速打响阻击战、攻坚战、歼灭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同时也要看到,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部分地区疫情有所反弹。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的谆谆教诲,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总结推广疫情防控中探索的好经验,大力弘扬“襄阳战疫”精神,为夺取战疫彻底胜利、实现疫后重振鼓舞精气神、汇聚正能量。

    全会指出,必须聚焦“全面小康”的庄严承诺,决战决胜经济与民生两大保卫战。要把握形势格局之变,强化高目标追求,着眼“两个大局”,立足“两个市场”,瞄准“两个循环”,坚持高标准追求,把握变的趋势、塑造进的态势,抢抓窗口、占据风口,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奋力实现提质效、保位次、作贡献的目标。要立足竞争策略之变,加快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产业上下游企业强化生产协作,强链、延链、补链、建链,壮大产业集群;积极推动行业门类相近、产品属性相同企业,适当错位竞争,深化多元合作,形成企业分工明确、连接紧密、互促互竞、体系完整的产业集群;积极搭建技术研发、产品检测、产业信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把那些看似没有明显关联,却能依附共同载体、实现融合共进的企业聚合起来,创造二三产业乃至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机制。要立足矛盾之变,建设高水平小康,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全力攻克剩余贫困堡垒;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持续抓好“两基”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在推动产业转型、培育新型主体、促进农民增收、建设文明乡风等方面积极实践、主动作为,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要统筹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确保民生改善每月有新进展、每年有大变化。

    会议强调,要把握“中国之治”的深刻内涵,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要坚持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形成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城乡基层治理格局;要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建好用好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双报到”;重点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信息网络等更好拉近政府与民众的空间距离、情感距离;做实“四会”治事、“三社”联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在推进治理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信息化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法宝,要坚持改革赋能,深化社会治理,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探索,让更多事项“登云”“上线”;要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涵养动能;要高标准建好自贸片区,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要充分发挥汉江流域中心城市作用,促进流域协同共治。城市治理是市域治理的主要战场,要合理调整老城区规划,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抓紧打通市区“断头路”,全面提升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结合抢抓新基建“风口”和“十四五”规划制定,工程化、项目化推进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抓手,引导全市人民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赢城市治理人民战争。

    会议要求,要践行“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要突出预防为主、精准覆盖,加快健全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疾控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以市县疾控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效协同、无缝衔接;要坚持医防结合、城乡结合、中西医结合、软硬件建设结合,推动多学科融合,多层级衔接,多环节协同。要注重平战结合、医防协同,全面提升疫情处置和医疗保障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培训,加大临床救治、检测等技术方面的科研攻关力度,建立健全职前职后一体化教育体系,打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人才梯队;要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立足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持续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把增强早期监测预警作为当务之急,构建“全哨点”网络,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巩固公共卫生事件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动监测、排查、预警和防控工作一体化发展。

    会议强调,要迸发“红色引擎”的强大动能,奋力书写时代大考合格答卷。要更加注重强化讲政治、顾大局的思想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高政治原则,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不断强化思想教育、理论武装,加快疫后重振、实现浴火重生;各级党委要把基层党建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党建与发展互促共进。要更加注重锻造善应变、能破题的过硬本领,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提升理论修养、专业素养,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能力和行动始终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要更加注重锤炼敢担当、勇攻坚的优良作风,切实解决宗旨不牢、感情不深,标准不高、节奏不快,担当不够、作风不实,思路不清、创新不力,能力不足、效果不显,手段不多、驾驭不住,定力不强、韧劲不足,思想不纯、为政不廉等问题,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进一步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全会审议通过《中共襄阳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决议》(决议全文另发)。

    市领导冯艳飞、岳兴平、吕义斌、程武、杨彪、王忠运、李诗、胡勇出席会议。

    中共襄阳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新浪网 2020年07月13日

    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7月11日在襄阳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委委员46人,市委候补委员4人。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部分基层党代表列席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襄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审议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委书记李乐成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郄英才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全会认为,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严峻挑战,市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全国两会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务实担当、攻坚克难、奋发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襄阳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

    全会指出,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统揽全局、果断决策,提出“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采取最严格、最全面、最彻底的防控举措,为我们战胜疫情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

    全会强调,要弘扬“襄阳战疫”的精神力量,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彻底胜利。要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的谆谆教诲,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要自觉把坚持加强领导、党旗引领,坚持人民至上、执政为民,坚持尊重规律、精准施策,坚持科学统筹、无缝对接等好经验,转化为工作理念、实践遵循,为夺取疫情防控彻底胜利、实现疫后重振鼓舞精气神、汇聚正能量。

    全会强调,要聚焦“全面小康”的庄严承诺,决战决胜经济与民生两大保卫战。要把握形势格局之变,强化高目标追求,着眼“两个大局”“两个市场”“两个循环”,把握变的趋势、塑造进的态势,抢抓窗口、占据风口,努力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奋力实现提质效、保位次、作贡献的目标。要立足竞争策略之变,加快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优化生产力布局,着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一体提升中心城市带动力、产业发展协同力。要立足主要矛盾之变,建设高水平小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持续抓好“两基”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确保民生改善每月有新进展、每年有大变化。

    全会强调,要把握“中国之治”的深刻内涵,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要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政治引领作用,切实为社区“减负增效”“放权赋能”;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组织等主体作用,推动形成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城乡基层治理格局。要坚持改革赋能,深化社会治理,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坚持扩大对外开放,探索建立汉江流域城市群开放合作机制,严格落实“十年禁渔”要求,促进流域协同共治。要坚持建管协同,优化城市治理,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对城市建设管理运行各环节全链条进行总体设计、统筹谋划,提升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等能力,着力打造“韧性城市”。

    全会强调,要践行“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要突出预防为主、精准覆盖,加快健全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疾控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坚持医防结合、城乡结合、中西医结合、软硬件建设结合,推动多学科融合、多层级衔接、多环节协作。要注重平战结合、医防协同,全面提升疫情处置和医疗保障能力,加快补齐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全面提升疾病预防和控制、流调、检测、救治等能力;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立足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持续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构建“全哨点”监测网络,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巩固公共卫生事件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把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防线织得更密更实。

    全会强调,要迸发“红色引擎”的强大动能,奋力书写时代大考合格答卷。要更加注重强化讲政治、顾大局的思想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最高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思想教育、理论武装,把基层党建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党建引领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实现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双促进、双提升”。要更加注重锻造善应变、能破题的过硬本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积极投身实践、勇于探索实践,在实践中摸索规律、增长才干。要更加注重锤炼敢担当、勇攻坚的优良作风,“下猛药”“动刀子”,解决宗旨不牢、感情不深,标准不高、节奏不快,担当不够、作风不实,思路不清、创新不力,能力不足、效果不显,手段不多、驾驭不住,定力不强、韧劲不足,思想不纯、为政不廉等问题。

    全会要求,要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大力度推动稳产满产、复商复市,更大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要坚定不移推进有效投资提速增效,在项目谋划、项目争取、项目引进、项目建设上再提速。要持续用力优化营商环境,系统重构部门内部操作流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外贸综合服务全覆盖工程,刚性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只争朝夕、拼搏奋斗,一鼓作气、迎难而上,拿出一往无前的闯劲、铆足不胜不休的拼劲、保持滴水穿石的韧劲、善用庖丁解牛的巧劲,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奋力谱写襄阳“一极两中心”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强调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2020年04月03日

    4月3日,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南湖宾馆举行。市委书记李乐成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全会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吕义斌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为襄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指出,2019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绩。

    全会提出,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提质增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加快“一极两中心”建设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襄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将“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为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保持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韧劲,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力度,积极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三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因时因势精准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四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完善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提高执纪执法办案质效。五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六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高巡察监督质效。把握巡察的政治监督定位,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形成巡查监督工作合力。七是提升斗争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锻造过硬政治品格,强化专业素质提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

    全会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书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为襄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乐成出席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强调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2020年4月3日

    4月3日上午,市委书记李乐成出席中国共产党襄阳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永葆初心本色,永立时代潮头,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为赢得疫情防控总体战最终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郄英才,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艳飞、市政协主席岳兴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成佳刚,市领导吕义斌、程武、杨彪、王忠运、李诗、胡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吕义斌主持会议。

    李乐成指出,2019年,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

    李乐成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好政治监督的重大责任。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科学理论强化思想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中明确前进方向,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李乐成要求,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约束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20年是充满风险和挑战的一年,越是面对坎坷波折,我们越是要强化定力、严明纪律,凝聚起坚不可摧的力量。要围绕战疫情保发展狠抓责任落实,对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部署中推诿扯皮、左顾右盼,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严肃问责;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各项工作继续持续深化细化;要围绕脱贫攻坚收官强化纪律保障,严肃查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着力查处党员干部插手扶贫建设等问题,确保帮扶措施过得硬、确保廉洁底线守得牢;要围绕根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切实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李乐成强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进一步将中央制度设计和地方治理探索紧密结合起来,筑牢制度“防火墙”,促进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正确行使,真正让党和国家制度的治理能效在襄阳得到充分彰显。

    李乐成要求,要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改进、不断向好。要坚持问题导向,紧跟群众呼声抓整治;建议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抓日常;注重正面激励,梳理鲜明导向抓典型。要趁热打铁,将在抗击疫情中激发的为民之情、担当之志、拼搏之力深化为一种习惯,继续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努力形成抓作风促进攻坚、抓攻坚砥砺作风的良性循环,为取得疫情防控最终胜利、全面小康如期实现提供坚实作风保障。

    李乐成指出,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一体推进“三不”中蕴含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一以贯之推动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要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阵势,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推动标本兼治,完善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不断压缩腐败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要深化廉政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基础,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吕义斌在主持会议时要求,要迅速抓好传达贯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服务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为攻克转型提能之坚、担当作为之坚、发展改革之坚、民生改善之坚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为襄阳“一极两中心”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委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和机关部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讲了什么、怎么学

    来源:求是网 2020年07月10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指针,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行动指南。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把这一重要思想载入宪法,实现了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出版后,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又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许多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大思想观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

    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国外文局,编辑出版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该书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间的报告、讲话、谈话、演讲、批示、指示、贺信等92篇,分为19个专题。

    为了便于读者阅读,该书作了必要注释。该书还收入习近平总书记这段时间内的图片41幅。

    笔记君第一时间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行了学习,与大家分享一些初步的收获。

    19个专题,92篇文章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全书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为开篇之作。

    本书收录的19个专题分别为:

    一、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三、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五、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

    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

    七、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八、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风险挑战

    九、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十一、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十二、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十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十四、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十五、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十六、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十七、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十八、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十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

    在这19个专题中,每个专题收录的文章平均在5篇左右,其中第十七个专题“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第十九个专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收录的篇目最多,均为9篇。

    图片41幅

    全书收入图片41幅。

    第一幅图片,是国庆大典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天安门城楼上检阅受阅部队的照片。

    第二幅至二十五幅图片,均为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国内重要会议、活动、考察调研、会见接见等的照片。

    第二十六幅至四十一幅图片,均为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重要外事活动的照片。

    权威著作怎么学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生动记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的智慧方案,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出版发行,对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于帮助国际社会更好了解这一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增进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认识和理解,具有重要意义。

    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重大政治任务。

    笔记君注意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通知》,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作为一个整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列入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推动事业发展的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纳入培训教学重要内容,各高校要将其作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教材,各级党委讲师团要组织好对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宣讲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要创新推动党的科学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通知还对抓好学习提出了“一个坚持”、“三个紧密结合”等明确要求,即: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凝聚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

    教思政〔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委、网信办、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委、网信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为关键,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2.目标任务。健全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加快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二、理论武装体系

    3.加强政治引领。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落实到教育教学各方面,对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旗帜鲜明予以抵制。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开展理论教育培训,编写出版理论读物,打造示范课堂,运用各种载体分群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宣传工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把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灵,引导师生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推动领导干部、“两院”院士等专家学者、各方面英雄模范人物进校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4.厚植爱国情怀。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打造推广一批富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的文化作品,定期举行集体升国旗、唱国歌仪式,有效利用重大活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重大纪念日、主题党团日等契机和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5.强化价值引导。研究制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师生行为规范,组织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最美奋斗者、改革先锋、时代楷模等新时代先进人物走进高校,面向广大师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教书育人楷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的宣传选树。

    三、学科教学体系

    6.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八个相统一”要求,扎实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思路创优、师资创优、教材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环境创优。遴选名师大师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讲授。把新媒体新技术引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打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资源平台和网络集体备课平台。

    7.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作用。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推出一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精品力作。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规划编审和规范选用工作。加大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专业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扎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文学、历史学、哲学类专业课程要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等相结合的维度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专业课程要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教育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理想。

    8.全面推进所有学科课程思政建设。统筹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建设,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体系。重点建设一批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和认知能力的公共基础课程。理学、工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科学思维方法的训练和科技伦理的教育,培养学生探索未知、追求真理、勇攀科学高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大国工匠精神。农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大国“三农”情怀,引导学生“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医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注重加强医者仁心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尊重患者,学会沟通,提升综合素养。艺术学类专业课程要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和创作观,积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9.充分发挥科研育人功能。构建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提高研究生导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和能力。持续开展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等系列活动。

    四、日常教育体系

    10.深化实践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活动中,创办形式多样的“行走课堂”。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主题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构建政府、社会、学校协同联动的“实践育人共同体”,挖掘和编制“资源图谱”,加强劳动教育。

    11.繁荣校园文化。坚持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持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文化传承基地。发挥校园建筑景观、文物和校史校训校歌的文化价值。加强高校原创文化精品创作与推广。

    12.加强网络育人。提升校园新媒体网络平台的服务力、吸引力和粘合度,切实增强易班网、中国大学生在线等网络阵地的示范性、引领性和辐射度,重点建设一批高校思政类公众号,发挥新媒体平台对高校思政工作的促进作用。引导和扶持师生积极创作导向正确、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产品。建设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价中心,推动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评价统计。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设立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

    13.促进心理健康。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整体教学计划,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专业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育人主体的作用,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强化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科学干预,推广应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和“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提升预警预防、咨询服务、干预转介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五、管理服务体系

    14.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健全管理服务育人制度体系,宣传推广一批管理服务育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制度育人环境。

    15.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增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强化党的领导,健全骨干遴选程序。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团委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指导教师,突出分类指导,支持有序发展。

    16.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依托书院、宿舍等学生生活园区,探索学生组织形式、管理模式、服务机制改革,推进党团组织、管理部门、服务单位等进驻园区开展工作,把校院领导力量、管理力量、服务力量、思政力量压到教育管理服务学生一线,将园区打造成为集学生思想教育、师生交流、文化活动、生活服务于一体的教育生活园地。

    17.完善精准资助育人。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完善档案、动态管理。建设发展型资助体系,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力度。

    六、安全稳定体系

    18.强化高校政治安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高校思想文化阵地管理,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防范校园传教活动。

    19.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持续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课堂教育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国家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学体系。

    20.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

    21.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高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相应协调和会商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完善预警预防、综合研判、应急处置、督查报告、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七、队伍建设体系

    22.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按照“四有”好老师要求,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轮训、实践锻炼等制度。完善教师评聘考核办法,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第一标准。实施课程思政教师专题培训计划。充分发挥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长江学者”、“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等示范带头作用。构建全校齐抓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宣传师德典型、深化学术诚信教育,加强对海外归国和青年教师的思想引导。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加大对失德教师的惩戒力度,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3.打造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配备的各项指标性要求。完善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建立职级、职称“双线”晋升办法,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为专职辅导员专设一定比例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校内管理岗位比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高校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对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表现优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高校要切实履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加强辅导员选配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并督导各高校严格落实专职辅导员人事管理政策,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得用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方式聘用辅导员。鼓励选聘各级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军队、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等担任校外辅导员。完善兼职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培训、管理、考核制度。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实施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国家示范培训、海内外访学研修、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置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设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24.加大马克思主义学者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力度。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加快培养一批立场坚定、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特别是培养一大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组织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强集中教育培训和后续跟踪培养。

    八、评估督导体系

    25.构建科学测评体系。建立多元多层、科学有效的高校思政工作测评指标体系,完善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实施机制,推动把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学科专业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比的重要指标,并纳入政治巡视、地方和高校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26.完善推进落实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

    27.健全督导问责机制。强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督导考核,对履职尽责不力、不及时的,加大追责力度。实行校、院系、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纳入党纪监督检查范围。

    九、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28.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高校党委要全面统筹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体制机制、项目布局、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定期分析高校思想政治领域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落实直接责任。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社团、进讲座、进网络,深入一线联系学生。

    29.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班子建设、健全集体领导机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优化支部设置,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强党支部书记队伍。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着重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鼓励校企、校地党支部共同开展组织生活。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0.强化工作协同保障。推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协同育人机制。发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的专家咨询作用,加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力度。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引导地方和高校增加投入,强化经费投入的育人导向。

    教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

    2020年4月22日

    脱贫攻坚专题学习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一)2019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直接关系攻坚战质量。总的看,“两不愁”基本解决了,“三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抓好落实。要摸清底数,聚焦突出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大工作力度,拿出过硬举措和办法,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务必一鼓作气、顽强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各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亲力亲为抓好脱贫攻坚。省级分管扶贫的负责同志要抓好工作落实。各行业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尽锐出战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合力攻坚,对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影响任务完成的要进行问责。党中央制定了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各方面都加大了力度,但不能放松。要逐一研究细化实化攻坚举措,攻城拔寨,确保完成脱贫任务。这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发现了不少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梳理,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要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适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组织消费扶贫,加大培训力度,促进转移就业,让贫困群众有稳定的工作岗位。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让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贫困县摘帽后,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实现已脱贫人口的稳定脱贫。贫困县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脱贫攻坚主要政策要继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要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

    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完善和落实抓党建促脱贫的体制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基层减负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同志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健康、安全,对牺牲干部的家属要及时给予抚恤、长期帮扶慰问。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干部,要注意培养使用。对那些畏苦畏难、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扶贫干部,要加强教育管理,该撤换的要及时撤换,该问责的要坚决问责。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

    在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取得了显著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打响脱贫攻坚战,全党全国上下同心、顽强奋战,取得了重大进展。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这将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习近平指出,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咬定目标、一鼓作气,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短板,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再接再厉,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强化产业扶贫和就业帮扶等措施,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持续扎实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工作,继续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各方面形成合力,确保完成今年再减少1000万以上贫困人口的任务,为明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的汇报》和《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情况的综合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7日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审议《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的汇报》和《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情况的综合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疫情防控工作和当前经济形势的汇报,研究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工作,决定将有关意见提请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

    会议认为,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成绩来之不易。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新的重大变化,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受到严重冲击,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链恢复面临新的挑战。要因应国内外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完善我国疫情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把重点放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上来,保持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

    会议强调,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要毫不放松抓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对重症患者精准施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对出院患者要做好医学观察、跟踪随访、恢复期康复工作。要完善社区防控措施,稳妥做好疫情善后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湖北省要同有关省份加强对接,有序做好本地人员外出就业、外地滞留在鄂人员返程等工作。要继续加强北京等其他重点地区防控。要健全低风险地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并及时启动相关防控预案,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会议指出,要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驻外使领馆要做好领事保护、防护指导和物资保障,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密切跟踪和分析全球疫情走势,快速精准识别和管控风险源风险点,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优化入境流程,落实入境人员集中隔离要求,安排好生活服务和健康监测。要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同世界卫生组织深化交流合作,继续向有关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会议强调,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宏观政策对冲力度,有效扩大内需,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动态优化完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要抓紧研究提出积极应对的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要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和使用,加紧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金融政策的牵引带动作用,疏通传导机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对地方和企业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抓紧梳理分析,及时加以解决,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

    会议强调,要加快释放国内市场需求,在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要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工复市,生活服务业正常经营。要扩大居民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启动实体商店消费,保持线上新型消费热度不减。要加强国际经贸合作,加快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保障国际货运畅通。

    会议指出,要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保供稳价,抓紧组织好春管春播,加快把支农政策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气象灾害防范。要继续抓好生猪产能恢复,解决好畜牧水产养殖面临的困难。要加大脱贫攻坚项目开工复工进度,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返岗就业,对因疫情返贫致贫人员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会议强调,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湖北有序复工复产。要加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帮助湖北解决财政、融资、供应链等实际困难,支持湖北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保民生等工作。

    会议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工作给予肯定。会议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2019年脱贫攻坚年度减贫任务全面完成,省级党委和政府责任进一步压实,深度贫困地区攻坚成效明显,“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正确的,精准脱贫方略是符合实际的,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会议指出,从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情况看,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复杂,剩下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巩固脱贫成果的任务非常繁重,局部地方、有的方面还有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足,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要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保持定力耐力,防止松懈、厌战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方略、坚持从严从实,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工作力度、帮扶力度,全面查缺补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倒计时,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较真碰硬狠抓工作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要以上率下亲自抓,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和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等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落实到位。要强化日常监督,盯住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放,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要强化组织保障,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作用,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要强化成果综合运用,举一反三促进工作,结合考核、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研究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规划衔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四)习近平在陕西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四月的三秦大地,到处春意盎然。4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在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和省长刘国中陪同下,先后来到商洛、安康、西安等地,深入自然保护区、贫困山区、社区、学校、企业等,了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复工复产等情况,就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调研,看望慰问干部群众。

    秦岭山脉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加强秦岭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日下午,习近平抵达商洛市柞水县,首先来到位于秦岭山脉东段的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步行进入羚牛谷察看自然生态,称赞这里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天然氧吧”。

    随后,习近平乘车来到海拔1700米的月亮垭,远眺秦岭牛背梁主峰,听取陕西省吸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抓好生态保护等工作汇报。习近平强调,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陕西要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痛定思痛,警钟长鸣,以对党、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决不能重蹈覆辙,决不能在历史上留下骂名。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行动上,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

    离开保护区,沿着陡峭的山路,习近平乘车前往柞水县小岭镇金米村考察脱贫攻坚情况。金米村位于秦岭深处,曾经是极度贫困村,近年来通过发展木耳、中药材、旅游等产业实现了整村脱贫。习近平步行察看村容村貌,走进村培训中心、智能联栋木耳大棚,了解木耳品种和种植流程,询问木耳价格、销路和村民收入等,夸奖他们把小木耳办成了大产业。习近平指出,发展扶贫产业,重在群众受益,难在持续稳定。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抗风险能力,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安康市地处秦巴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核心区。21日上午,习近平来到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锦屏社区。锦屏社区累计安置搬迁贫困群众1346户4173人。习近平实地察看了社区电子加工厂、毛绒玩具厂、服饰公司产品展示厅,对当地“山上兴产业,山下建社区,社区办工厂”的发展思路给予肯定,勉励企业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拓展国内市场。习近平强调,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解决好贫困群众就业问题非常重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各种方法保障贫困群众就业。镇上的群众听说总书记来了,纷纷来到街上,高声向总书记问好。习近平祝乡亲们幸福安康!

    在搬迁户汪显平家,习近平同一家老少围坐在一起拉家常。汪显平告诉总书记,以前在山里,住的是土房,走的是山路,干啥都不方便,搬到社区后,一家人住进了三室两厅的楼房,夫妻两人就近务工,还能照顾老人,过上了过去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日子。习近平听了十分高兴。他强调,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后,后续扶持最关键的是就业。乐业才能安居。解决好就业问题,才能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防止返贫。易地搬迁群众来自四面八方,加强社区建设很重要。基层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求真务实,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随后,习近平来到老县镇卫生院,了解基层卫生防疫、医疗保障工作,并向坚守在基层防疫抗疫一线广大医务人员表示亲切慰问。习近平指出,要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把各项防控措施常态化。

    镇中心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已于4月20日开学。习近平走进教室,孩子们齐声向习爷爷问好。习近平询问孩子们学习和生活情况。他强调,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切断贫困代际传递。习近平接着来到学校食堂,了解学生伙食和复学后疫情防控情况,叮嘱他们加强学校重点场所消毒,为复学复课提供安全的环境。

    位于老县镇蒋家坪村的女娲凤凰茶业现代示范园区,属于苏陕扶贫协作项目,通过“党支部+龙头企业+贫困户”的模式,带动100多户贫困户年人均增收千元以上。深山之中,春雨淅沥,云雾缭绕。习近平拾级而上,步入茶园,沿途察看春茶长势,同茶农们亲切交谈,仔细询问茶叶收成、价格和村民土地流转、参加分红、务工收入等情况。他指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希望乡亲们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因茶致富、因茶兴业,脱贫奔小康。

    22日,习近平在西安考察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恢复运行等情况。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西北地区有影响力的制造企业。习近平详细了解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复工复产情况,对他们克服疫情影响创产销历史新高表示赞赏。总装车间内一片繁忙景象。习近平察看内饰生产线、总装配生产线,饶有兴致登上装配完成的民用重型卡车驾驶室,向技术人员询问产品性能和操作流程。习近平强调,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国有大型企业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带动上下游产业和中小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习近平指出,新时代陕西要有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既要抓住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机遇,又要善于从眼前的危机和挑战中抢抓和创造机遇,不断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创造新的更大业绩,迈上新的台阶。

    交大西迁博物馆坐落于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上世纪50年代,一批交大人响应党的号召,“打起背包就出发”,从上海迁至西安。博物馆二层和三层展厅,分别呈现了交大西迁的创业历程和辉煌成就。习近平仔细端详一张张照片、一件件实物。在一层大厅,习近平亲切会见14位西迁老教授,祝愿他们身体安康、家庭幸福。习近平指出,“西迁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精髓是听党指挥跟党走,与党和国家、与民族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具有深刻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要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培养更多一流人才。习近平勉励广大师生大力弘扬“西迁精神”,抓住新时代新机遇,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在新征程上创造属于我们这代人的历史功绩。

    傍晚时分,习近平乘车来到毗邻大雁塔的大唐不夜城步行街。疫情发生以来,昔日熙熙攘攘的步行街一度空荡无人,现在又开始热闹起来。习近平走进步行街,了解步行街恢复经营状况。沿途游客看见总书记,惊喜地欢呼起来,习近平频频挥手致意。他走进老字号西安饭庄,同店员和正在就餐的顾客热情交谈。习近平强调,要在科学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商复市,努力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23日上午,习近平听取了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陕西各项工作予以肯定。习近平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带来挑战。希望陕西广大干部群众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在新时代各项工作中取得新气象新作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习近平强调,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建投资,加大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投资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习近平指出,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举措,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快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构筑内陆地区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贸易通道。

    习近平强调,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发展清洁生产,推进绿色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坚持不懈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黄河流域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习近平指出,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要瞄准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做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习近平强调,这次抗击疫情斗争是一次大考,充分彰显了各级党组织的强大战斗力,彰显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党组织组织领导力不强,一些党员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等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

    习近平指出,延安精神培育了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要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强调,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要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五)习近平在山西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山西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高质量转型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书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篇章。

    初夏时节,三晋大地山峦叠翠,万物勃发。5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在山西省委书记楼阳生和省长林武陪同下,先后来到大同、太原等地,深入农业产业基地、移民新村、文物保护单位、改革示范区和企业等,就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行调研。

    11日下午,习近平首先来到大同市云州区,考察有机黄花标准化种植基地。大同黄花种植有600多年历史,是当地主导产业。近年来,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引领下,黄花产量品质稳定,销路和价格也有保障,去年带动贫困户户均收入1万多元。习近平步入田间,察看黄花长势。正在劳作的村民们围拢过来,习近平向他们了解黄花的田间管理、市场价格、产品销路等。他指出,乡亲们脱贫后,我最关心的是如何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确保乡亲们持续增收致富。希望把黄花产业保护好、发展好,做成大产业,做成全国知名品牌,让黄花成为乡亲们的“致富花”。习近平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离开种植基地,习近平来到邻近的云州区西坪镇坊城新村考察调研。这个村是易地搬迁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7户158人,2018年开始入住以来,依靠发展黄花特色产业等实现了全部脱贫。习近平走进村技能培训服务站,了解新村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察看黄花产业相关产品展示,对大同市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做法给予肯定。他指出,易地搬迁不仅是为了解决住得好的问题,更是为了群众能致富。要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精心选择产业项目,确保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要把群众受益摆在突出位置,从产业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出台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既要当好乡村产业项目的组织者、推动者,又要当好群众利益的维护者。习近平对广大基层干部为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所做的艰苦努力表示肯定。

    在搬迁户白高山家,习近平察看了院落、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并同一家人坐在炕沿儿上拉家常。白高山告诉总书记,过去他们住的是土窑洞,如今搬进了独门独院的大瓦房,就近务工,生活条件大为改善,去年儿子娶了媳妇,今年老两口就抱上了孙子,日子越过越红火。习近平高兴地说,共产党是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益的,现在不收提留、不收税、不收费、不交粮,而是给贫困群众送医送药、建房子、教技术、找致富门路,相信乡亲们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要千方百计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接下来要把乡村振兴这篇文章做好,让乡亲们生活越来越美好。易地搬迁群众来自不同的村,由过去的分散居住变为集中居住。要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确保群众既能住上新居所,又能过上新生活。

    离开村子时,村民们向总书记道别。习近平祝愿乡亲们生活幸福美满。

    傍晚时分,习近平来到云冈石窟考察。云冈石窟始建于1500多年前,是中外文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和中原文化、佛教艺术与石刻艺术相融合的一座文化艺术宝库。习近平仔细察看雕塑、壁画,不时向工作人员询问石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情况。他强调,云冈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好云冈石窟,不仅具有中国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要深入挖掘云冈石窟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游客们看到总书记,纷纷高呼:“总书记好!”习近平向大家挥手致意,并叮嘱景区工作人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加强引导、控制人流,避免因大规模人员聚集引发疫情复燃。

    山西是全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12日上午,习近平来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革创新展厅,听取示范区建设和运营情况介绍,察看了创新产品展示。习近平强调,长期以来,山西兴于煤、困于煤,一煤独大导致产业单一。建设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山西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实现山西转型发展的关键一招。山西要有紧迫感,更要有长远战略谋划,正确的就要坚持下去,久久为功,不要反复、不要折腾,争取早日蹚出一条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随后,习近平前往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考察调研。这家企业依托先进生产工艺,以其“超薄、超平、超硬”的产品特性取得快速发展。习近平走进生产车间,察看企业转型升级产品展示,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在光亮机组前,习近平饶有兴致地观看了厚度仅有0.02毫米的不锈钢箔材“手撕钢”产品。习近平指出,产品和技术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希望企业在科技创新上再接再厉、勇攀高峰,在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方面迈出新的更大步伐。现在,全国防疫工作进入新阶段,既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同时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希望企业不要麻痹松懈,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更好复工复产,做到安全生产、健康生产,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也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在太原市区有9条主要支流。由于历史原因,汾河水一度受到严重污染。2017年6月,习近平在山西考察时提出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要求。为提升汾河水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太原市开展了“九河”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全面完工。12日中午,习近平专程来到汾河太原城区晋阳桥段,听取太原市汾河及“九河”综合治理、流域生态修复等情况汇报,沿河岸边步行察看汾河水治理及两岸生态保护、城市环境建设等情况,对太原汾河沿岸生态环境的沧桑巨变表示欣慰。习近平指出,治理汾河,不仅关系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也关系太原乃至山西历史文化传承。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把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推进能源革命、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统筹起来,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持续用力,再现“锦绣太原城”的盛景,不断增强太原的吸引力、影响力,增强太原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河岸边,许多市民正在休闲健身,看到总书记来了,争相围拢上来向总书记问好。习近平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12日下午,习近平听取了山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山西各项工作予以肯定。习近平指出,当前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国内疫情反弹的风险始终存在。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决不能前功尽弃。

    习近平强调,要更加及时有效解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把扩大内需各项政策举措抓实,把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强做优,发挥重大投资项目带动作用,落实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实施一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举措,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上不断取得突破,持续在国企国资、财税金融、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扩大内需、城乡融合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健全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奋发有为推进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扬“右玉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抓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山西沿黄地区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夯实农业农村基础,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快补齐这次疫情暴露出的公共卫生体系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习近平强调,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建设,坚持不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升道德情操、树立良好风尚、增强文化自信。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旗帜鲜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重要文件

    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

    (鄂防指发﹝2020﹞178号,2020年4月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在我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当前疫情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如下。

    一、全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1.支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各地为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扶贫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带贫市场主体提供必要防护物资,畅通生产物流通道,优先保障复工复产,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加强省际间扶贫劳务协作,鼓励省内外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贫困劳动力预留就业岗位、定向投放岗位。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协作平台,恩施州主动与浙江省、杭州市对接,十堰市主动与北京市对接,争取保留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贫困劳动力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其他地区也要主动联系,将各省(区、市)新冠肺炎对口医疗救助转化为就业援助。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在落实人社部门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基础上,给予每人2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对应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落实“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2.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带贫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再次申请1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3.增设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2020年继续为贫困人口安排不少于6.675万个生态护林员岗位。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利用光伏扶贫发电收益设置不少于5万个扶贫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新增护林、管水、护路、保洁、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鼓励以工代赈项目、小微扶贫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认定属于返乡创业的贫困人口,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就地就近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4.用足金融扶贫政策。力争2020年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0亿元,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对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2020年1月1日到期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实施最长6个月的延期,并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户受疫情影响发生逾期,经延期后能按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记录。加大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最大限度满足符合政策的贫困县法人银行资金需求,执行1年期1.75%利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创业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减贫带贫市场主体创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湖北银保监局、人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5.加大产业奖补力度。对已出台的产业扶贫奖补政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奖补力度,因地制宜细化奖补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支持贫困户克服疫情影响发展产业。引导贫困户发展“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支持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资金进行适当奖补。对新开办农家乐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家乐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社厅、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6.支持致富带头人留乡创业。支持因疫情影响留乡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就地就近创业,领办创办产业扶贫项目。对带动贫困人口1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可提供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扶持,并按3%的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其他财政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 省扶贫办、湖北银保监局、人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消费扶贫

    7.动员帮扶单位和地区优先采购扶贫产品。规范扶贫产品及供应商认定,每县培育2一3家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做好动态调整及管理。动员中央和省直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协作、省内区域协作扶贫涉及的单位和地方,优先采购、销售被帮扶地区农副产品。引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党员干部、社会爱心人士采取工会福利采购、“以购代捐”、定向采购等方式,优先采购扶贫目录产品及贫困户自产产品。省总工会安排1亿元专项补助,用于支持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集中采购我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直机关工委、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8.引导电商超市线上线下销售扶贫产品。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等线上销售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引导贫困地区加强与淘宝天猫、盒马鲜生、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对接,打通扶贫产品线上销售路径。鼓励各地积极举办扶贫产品短视频直播、网红带货、电商结对帮扶等网络消费扶贫行动,提高扶贫产品网络销售规模。动员各类商超“点对点”对接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开设消费扶贫专区或专柜,优先纳入城镇居民临时团购、定向认购品名目录和套餐。加强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训和农特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三、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

    9.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优化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项目库动态调整重点向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倾斜。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将入库项目优先纳入复工范围。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积极采取措施,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采购流程,确保项目早开工、早见效。(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10.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认真落实《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通知》精神,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扫尾”工作。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周边的扶贫车间、产业园区、生产基地复工复产,吸纳搬迁贫困户就近就业,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支持搬迁户发展产业和安置区改善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11.加大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力度。迅速组织对全省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进行核实。对易致贫的边缘户、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等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其住房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及时实施危房改造。(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扶贫办、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12.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省级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时,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县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加快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拨付进度,对已提前下达的2020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各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及时分解落实到项目上,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的、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扶贫项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四、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13.落实即时帮扶措施。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各项措施。对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在落实国家医疗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国扶贫基金会帮扶资金给予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易返贫的脱贫监测户、易致贫的边缘户实行动态监测,加大对因疫情影响或其它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排查力度,及时纳入台账管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针对性帮扶,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14.做好防贫保险工作。聚焦因病、因灾、因疫致贫返贫等.方面,开发完善“防贫保”系列保险产品,合理框定投保基数,按照参保人数不记名、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的方式,实现“防贫保”服务群体共享,有效发挥保险防贫作用。(责任单位:省扶贫办、湖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15.实施挂牌督战。省对剩余贫困人口较多、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疫情影响较大的11个县(市)、454 个行政村开展挂牌督战,各市、州、县把有剩余贫困人口的县、行政村作为督战对象,确保实现所有剩余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后续做好查漏补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市县扶贫成效考核。(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国家和省出台的其它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各地各部门要一并抓好落实。各地可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本政策措施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对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

    (鄂扶组发﹝2020﹞13号,2020年4月24日)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巩固脱贫成果,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20] 6号)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考察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贵、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

    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及时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对返贫和新致贫的人口,及时建档立卡,落实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措施,实施精准帮扶。

    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脱贫。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予以扶持。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充分发挥“造血”“输血’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参与的作用,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形成防止返贫的工作合力。

    坚持外部帮扶与自主发展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注重培养贫困群众和监测对象依靠艰苦奋斗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激发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在全省前期摸排出的脱贫不稳定户(脱贫监测户) 7.53 万人、边缘易致贫户(边缘户) 10万人的基础上,进一步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有返贫风险的不稳定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

    (二)监测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两类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

    (三)监测程序。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农户申报、

    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比对预警、县级扶贫部门确定、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等工作程序确定监测对象。

    (四)监测结果运用。及时发现易返贫和易致贫人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帮扶,及时将监测预警和帮扶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四、帮扶措施

    对于摸排出来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一户一档”、“一户一策”、“一户一专班(主要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等组成工作专班)”的办法,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逐户逐项进行:帮扶。

    (一)产业扶贫。落实以奖代补、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鼓励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引导其参与扶贫产业发展。对有发展意愿和产业项目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可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落实贷款贴息、展期、续贷、延期等政策。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引导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加大产业扶贫奖补力度。

    (二)就业扶贫。支持外出务工就业。加强省内外扶贫劳务协作,优先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劳务协作实现就业;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协作平台,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服务,推动输出地和输入地贫困劳动力精准对接,落实2020年人社部门外出务工贫困户一次性交通补助和扶贫部门每人200元生活补助政策。支持就近就地就业。广泛收集和发布本地用工需求信息,充分挖掘当地产业园和服务业带动就业潜力;鼓励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户;支持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留乡创业,领办创办产业扶贫项目带动贫困户就业;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撒迁安置区周边的扶贫车间、产业园区、生产基地复工复产,吸纳搬迁贫困户就近就业。支持增设公益性岗位就业,2020年为贫困人口安排不少于6.675万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利用光伏发电收益设置不少于5万个扶贫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新增护林、管水、护路、保洁、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开展以工代赈、小微扶贫项目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优先吸纳监测对象就业。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监测对象实施专项培训。

    (三)消费扶贫。组织动员中央和省直定点扶贫单位、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协作、省内区域协作扶贫涉及单位和地区,采取定向采购的方式,销售被帮扶地区扶贫产品。引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党员干部、社会爱心人士采取工会.福利采购、“以购代捐”等方式,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等线上销售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引导贫困地区加强与电商平台对接,利用短视频直播、网红带货等方式,打通线上销售路径。动员大型商超“点对点”对接贫困地区农产品,开设消费扶贫专区或专柜,破解农副产品销售难题。

    (四)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服务,全面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鼓励动员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加强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关爱帮扶服务。对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在落实国家医疗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国扶贫基金会帮扶资金给予救助。

    (五)扶志扶智。加强政策引导,动员监测对象参与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教育引导,利用屋场夜话、农民夜校等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加强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脱贫能力。加强典型引导,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推动参与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树立文明乡风。

    (六)强化防贫保障措施。聚焦因病、因灾返贫致贫和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方面,开发设计“防贫保”系列保险产品。按照本地农村总人口10%- -20%的比例,框定“防贫保”投保基数,参保人数不记名、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实行动态管.理,实现“防贫保”服务群体共享,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有效发挥保险防贫作用。

    (七)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尽快完成剩余任务,确保今年第三季度完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程收尾工作。全面核实脱贫不稳定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对新发现的危房,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对唯一住房为危房的、经“扶贫政策落实监察系统”比对无负面清单的边缘易致贫户等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可申请享受中央、省危房改造财政扶持政策。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大排查等发现有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抓紧建立健全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长效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攻坚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贵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继续实施最严格考核评估制度,将脱贫人口返贫、贫困县后续巩固提升等纳入市县扶贫成效考核范围。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履行部门督促指导责任。市州要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级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调查核实、信息录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乡村两级定期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帮扶政策措施落地。

    (二)保持政策稳定。对已摘帽的贫困县、已出列的贫困村和已脱贫的贫困户,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保持投入力度不减,确保与脱贫攻坚收官要求相匹配。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已完成脱贫任务、实现稳定脱贫的地区可统筹安排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

    (三)强化工作落实。根据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推进情况,各地要开展不定期、分层次、分类别、分部门的专题会商,统筹解决各类问题。各级扶贫、民政、医保、教育、住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形成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监测体系,对监测对象实施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识别、跟踪,及时录入其享受的帮扶措施信息。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和约谈,促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四)鼓励探索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质效。在2017、2018年度脱贫摘帽且稳定脱贫的20个贫困县中分片选择确定试点县,因地制宜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高质量、不返贫、可持续,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五)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和“两摸底”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发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力量,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省扶贫办防止因疫致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

    (鄂政扶发〔2020〕5号,2020年4月2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决防止因疫致贫返贫,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湖北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提振精神区位,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统筹安排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坚决防止因疫致贫返贫。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预警监测。一是实施预警监测。重点对已确诊的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对易返贫的脱贫监测户7.53万人、易致贫的边缘户10万人实行动态监测,加大对因疫情影响或其它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排查力度。二是按照规范程序及时纳入台账管理。提前采取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因人落实帮扶政策,最大限度防范因疫致贫、因疫返贫风险。

    (二)坚持综合施策

    1.支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各地为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扶贫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带贫市场主体提供必要防护物资,畅通生产物流通道,优先保障复工复产,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加强省际问扶贫劳务协作,鼓励省内外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贫困劳动力预留就业岗位、定向投放岗位。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协作平台,恩施州主动与浙江省、杭州市对接,十堪市主动与北京市对接,争取保留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贫困劳动力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其他地区也要主动联系,将各省(区、市)新冠肺炎对口医疗救助转化为就业援助。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在落实人社部门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基础上,给予每人2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对应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落实“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2.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带贫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再次申请1000元/人的吸纳就业补贴。

    3.增设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2020年继续为贫困人口安排不少于6.675万个生态护林员岗位。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利用光伏扶贫发电收益设置不少于5万个扶贫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新增护林、管水、护路、保洁、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鼓励以工代赈项目、小微扶贫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认定属于返乡创业的贫困人口,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就地就近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4.加大产业奖补力度。对已出台的产业扶贫奖补政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奖补力度,因地制宜细化奖补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支持贫困户克服疫情影响发展产业。引导贫困户发展“菜篮子”“米袋子”等短平快产业项目,支持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资金进行适当奖补。对新开办农家乐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家乐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5.支持致富带头人留乡创业。支持因疫情影响留乡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就地就近创业,领办创办产业扶贫项目。对带动10人以上贫困人口,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可提供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扶持,并按3%的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其他财政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

    6.加大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力度。迅速组织对全省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进行核实。对易致贫的边缘户、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等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其住房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及时实施危房改造。

    7.落实即时帮扶措施。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各项措施。对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在落实国家医疗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国扶贫基金会帮扶资金给予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易返贫的脱贫监测户、易致贫的边缘户实行动态监测,加大对因疫情影响或其它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排查力度,及时纳入台账管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针对性帮扶,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

    8.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省级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时,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县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加快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拨付进度,对已提前下达的2020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各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及时分解落实到项目上,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的、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扶贫项目。

    9.实施挂牌督战。省对剩余贫困人口较多、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疫情影响较大的11个县(市)、454个行政村开展挂牌督战,各市、州、县把有剩余贫困人口的县、行政村作为督战对象,确保实现所有剩余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后续做好查漏补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市县扶贫成效考核。

    (三)确保政策落实

    一是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湖北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和《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湖北省产业扶贫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地。

    二是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各地各部门在抓好国家和省出台的其它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的同时,要争取更多中央政策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3月底前)。联合省民政厅制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开展监测排查(4月一6月)。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因疫返贫致贫人群的监测预警和排查摸底工作,开展数据比对监测,将有关人员信息反馈各地,指导各地开展信息录入工作。

    (三)全面落实政策(7月一9月)。积极争取国家各部委各项政策措施,统筹全省疫情期间各级各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举措,及时将易返贫致贫人员纳入帮扶范围,按规定程序落实救助和帮扶政策,确保能够如期脱贫。

    (四)督查巩固成效(10月一12月)。各地扶贫部门结合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省纪委监委扶贫领域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线索,深入开展“回头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因疫返贫致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周密制定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把开展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排查摸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压实责任,认真细化目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防止松劲懈怠。持续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将防止返贫、致贫等工作纳入扶贫成效考核内容,严肃约谈问责,形成闭环效应,坚决防止松劲懈怠。

    (三)切实减轻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减轻基层负担各项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会议文件、督查检查、表格填写、材料报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证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20年4月2日印发

    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通知

    (鄂扶组发〔2020〕8号)

    各市、州、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3个部委联合下发的《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和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精神,统筹抓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确保2020年底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鼓励安置区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

    1.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尽快复工复产,吸纳更多易迁户就地就业。各类经营主体每吸纳一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一年以上),除人社部门已出台的就业补助外,再给予补助1000元。(牵头单位: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市区易迁办、人社局)

    2.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带动易迁户就业增收。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新建特色产业基地,带动易迁户20户以上(同农户签订协议确保连续三年每年每户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根据实际带动户数,按每户补助5000元标准今年一次性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用于扶持基地建设。对于新办的企业(包括农产品加工、流通、旅游、电商等),带动易迁户30户以上且易迁户占比超过50%,给予企业贷款担保和贴息。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易迁户回乡创业,带动易迁户10户以上、且就业时间一年以上的,给予创业者贷款担保和贴息,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牵头单位: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市区易迁办、扶贫办、农业农村局)

    3.加大针对性培训力度。整合各种渠道的就业培训资金,对易迁户采取委托、订单培训等形式开展职业培训。自2020年1月1日起,除人社部门已出台的补贴政策外,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牵头单位: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市区易迁办、人社局)

    4.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开发一批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易迁户。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所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不少于一年),每安置一人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牵头单位: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市区易迁办、扶贫办、人社局、财政局)

    5.强化大型安置区就业服务。在安置点设立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人口规模8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安置区,给予服务站或服务窗口一次性补助5000元;3000人以上的安置区,给予一次性补助8000元。(牵头单位: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市区易迁办、人社局)

    6.全力以赴开展劳务协作。加强与省内外的劳务市场对接,鼓励中介组织开展网上招聘、对外联络劳务输出,对新增劳务输出、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合同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对中介组织或劳务机构给予补助。对组织“点对点、一站式”运送易迁户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中介组织或单位,全额补助交通费。(牵头单位: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市区易迁办、扶贫办、人社局)

    7.鼓励开展消费扶贫。对销售易迁户农产品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依据销售规模给予贷款担保和贴息。鼓励丹江口库区利用北京市开展对口协作、恩施州利用杭州市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机遇,分别在北京市和杭州市创设特色产品销售窗口,大力推进消费扶贫。对创设销售窗口及经销活动所需的贷款给予担保和贴息。定点扶贫单位应优先选择消费各市县易迁户提供的农产品。(牵头单位: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市区易迁办、发改局、扶贫办)

    8.支持开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经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余资金可以拿出部分资金由县市集中统筹,采取投资入股、按股分红的方式,投资入股市场风险小、经营收益相对稳定的龙头企业、公用事业企业等,分红收入除用于安置区公益性事业开支外,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帮助易迁户增加收入。(牵头单位: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市区易迁办、发改局、扶贫办)

    二、强化协调配合,多渠道筹措资金

    9.以工代赈资金向易迁后续扶持倾斜。省里下达的国家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优先用于易迁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比例不得低于60%,以工代赈资金的劳务报酬比例不得低于15%。

    10.用好易迁结余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结余资金,由县(市、区)统筹,重点用于上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所需贷款的担保基金和贷款贴息以及各项奖补、投资入股经营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中“贷改债”的资金各地必须足额落实到位。

    11.统筹安排对口协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丹江库区10个县(市、区)、恩施州8个县(市)分别统筹对口协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的20%,用于易迁户特色产业发展和扶贫车间建设等。

    12.多渠道整合劳动职业技术培训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合现有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资金,倾斜用于易迁户的劳动技能培训。

    13.落实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落实好已有的扶贫小额信贷等系列扶贫政策,形成支持合力。

    三、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落地各项措施

    14.实化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搬迁安置的人员构成、产业发展水平、劳动力就业状况,细化政策措施,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动员易迁户踊跃参与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

    15.准确把握政策边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余资金是指按照项目设计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后的剩余资金。各项奖励、补助标准等必须在省里确定的框架内,不得突破。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不偏离不走样。对于没有结余资金和省里没有下达以工代赈投资的县(市、区),由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整合本地涉农资金统筹解决。

    16.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用于贷款担保的资金要注入国资控股的担保公司运行管理,具体运行管理方式由担保公司按其现行管理办法实施。贴息的兑现,由县(市、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办法予以落实。在落实担保、贴息、补助、奖励等政策时,应通过一定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7.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地要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责任清单,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形成责任闭环。

    18.强化监督检查。各地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抓好政策落实。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3日

    三、精准扶贫常用术语释义

    (一)人均纯收入

    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作为评估检查的辅助标准,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应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人均纯收入主要包括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二)驻村帮扶工作“十项任务”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2.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

    3.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4.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5.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6.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7.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8.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

    9.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10.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权限“五到县”

    2015年8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要求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2017年12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17〕91号),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实行“五到县”。

    四、政策措施

    (一)旅游扶贫

    全力推进全省243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鼓励引导旅游资源、扶贫资金入股参与旅游开发,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培训,增强重点乡村旅游发展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五级联创”活动。对旅游资源富集、具备开发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旅游规划公益扶贫行动,帮助贫困村开展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策划、旅游商品研发、旅游服务提升和旅游营销推广,带动贫困户增收。

    (二)金融扶贫

    对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在明确扶贫责任和帮带机制并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增收脱贫合同的前提下,金融机构给予积极支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5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信用贷款全覆盖。扶贫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涉农贷款,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村合作社。支持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相互制保险试点。

    (三)中国社会扶贫网

    依托国家建档立卡数据资源,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和新模式,构建的连接贫困人口和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网络服务平台。

    自主学习资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第二十七条 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三十条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三十一条 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

    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 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来源:新华社 2019年08月31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制定颁布《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面提升新时代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党中央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将《条例》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条例》稿。2019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6月29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框架。

    答:《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条例》共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是目的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党委和党委宣传部职责等管总的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

    问:请问《条例》关于宣传工作定位作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有哪些规定?

    答:关于宣传工作的定位作用,《条例》规定,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是为实现党的主张和奋斗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所进行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动。宣传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关于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规定,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三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权限制定宣传工作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六是领导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选优配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宣传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七是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

    《条例》还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参照党委履行相应宣传工作职责。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宣传部承担的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党委宣传部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条例》规定了党委宣传部的16项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二)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三)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五)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六)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七)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八)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九)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十)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十一)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十二)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十三)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十五)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十六)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问:请问《条例》对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有哪些实招?

    答:考虑到基层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条例》把基层宣传工作单列一章,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在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上,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明确1名党委(党工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村(社区)党组织配备宣传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设置宣传工作机构;高校党委设立宣传部;国有参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宣传员;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宣传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在阵地建设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机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在经费保障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问:请您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中央宣传部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领域法规制度,把《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做好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自主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自主学习《党员学习手册》(来源:共产党员网)

    (http://www.12371.cn/special/dyxxsc/)

    自主观看6集微视频《党校公开课》(来源:共产党员网)

    《第一讲:中国共产党的文化使命》

    (http://www.12371.cn/2020/06/17/VIDE1592383801508500.shtml)

    《第二讲:中国治理的政策密码》

    (http://www.12371.cn/2020/06/26/VIDE1593145920360240.shtml)

    《第三讲:与祖国共成长》

    (http://www.12371.cn/2020/07/01/VIDE1593590169962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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