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学校首页 /
  • 院办首页 /
  • 院办简介 /
  • 通知公告 /
  • 规章制度 /
  • 信息公开 /
  • 督查督办 /
  • 下载中心 /
  • OA系统

首页 > 学院办公室 > 规章制度 > 正文

  • 规章制度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凭证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5-06-30

    阅读次数:

    一、原始凭证(发票等相关的单据资料)实行事前审计

    (一)原始凭证单个项目消费金额在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的,按学院有关财务报销规定,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由经办人报学院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学院审计部门重点对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查,其它事项由学院财务部门负责审查。

    (三)审计部门实施审计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或个人补报手续或提供相关资料的,相关部门或个人应予以配合。

    (四)审计部门审计工作完成后,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出具审计确定书予以确认,经办人员据此按有关财务报销规定履行后续签批手续,再到财务部门履行报账手续;对于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确认,财务部门不予履行报账手续。

    (五)对于学院规章制度未规定或超出规章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确需报销的,需经办人所在部门或个人另行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原因,经部门主管领导,学院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再按第一条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记账凭证和反映对应资金支出流向的原始凭证实行事后审计,具体办法按照我院《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执行。

    三、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的审计按我院《物资设备采购及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暂行办法》执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根据我院《内部审计的规定》的意见精神,审计部门将出具审计意见书,提请院务会形成处理意见后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五、审计部门应本着务实高效清廉的原则及时办理相关凭证的审计工作。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 ,按照我院审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六、暂不列入事前审计的原始凭证

    (一)财务部门因办理财务收支手续与银行之间发生的费用。

    (二)财务部门因业务需要购买发票,支票等费用。

    (三)已审批执行的没有变动的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退休金、住房公积金和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

    (四)其它不需列入事前审计的。

    上一篇: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院级专家工作室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学院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66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8路(或25路)公汽到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站   电话:0710-3353011  邮编:441021

    网站管理:学院办公室   Copyright2018 XiangYang Auto Vocationa technical College